臺灣文化部116年青少年表演藝術節目開發補助:售票演出與校園推廣企畫11月9日截止
面向青少年的2027年演出節目開發計畫
臺灣文化部開放民國116年度「推動表演藝術青少年節目開發計畫」申請,重點在為青少年觀眾培養欣賞表演藝術的經驗。對音樂演出、歌舞劇、跨域聲音劇場或其他表演團隊而言,提案的核心不是單純租借場地,而是開發真正適合青少年理解、參與與欣賞的售票表演內容。
該計畫的目標還包括把表演藝術帶入校園,增加青少年接觸專業節目的機會。音樂團隊若計畫結合現場演奏、敘事、戲劇或學校推廣活動,可評估自身節目是否符合文化部申請須知,但不能因此推定所有商業演唱會或校園免費活動都能獲得補助。
僅接受依臺灣法令設立的演藝團體或組織
政府公告載明,補助對象是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表演藝術團體、組織。個別表演者即使有成熟的音樂節目,也不能把這項組織性補助誤認為開放所有個人自由申請的青年創作者獎金。團體應準備能證明合法立案與實際執行能力的必要資料。
由於這是臺灣文化部的表演藝術政策計畫,國外團體不應只根據自己能在臺灣演出就認為符合申請者條件。若涉及海外合作藝人或跨國製作,必須確認由具資格的申請組織提出計畫,且內容與經費符合官方補助規範。
售票演出、校園推廣與青年席位缺一不可
官方列出的提案內容要件包含四項:節目適合青少年年齡層、屬於售票演出、規劃校園推廣,以及提出青年席位安排。因此,主打青少年音樂教育的提案除了作品本身,也需要設計觀眾進場方式、學校合作方法、票券策略與引導年輕觀眾的過程。
例如,團隊可構思適合中學生的音樂劇演出,並搭配入校講解、演前導聆或演後討論。這些是便於理解的企劃例子,不代表政府另規定固定表演形式。重要的是在申請書中把四項要件與實際預算、場次、執行人員和推廣資源對應起來。
10月8日至11月9日線上申請
受理期間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9日,即民國115年10月8日至11月9日。申請方式是透過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辦理線上送件,網址為 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 。申請前應先查閱「文化部推動表演藝術青少年節目開發計畫申請須知」,檢查提案文件、規定格式及預算限制。
請不要將本文列舉的「116年」解讀成西元2026年度:民國116年是2027年,收件日期則在西元2026年10月至11月。網站是否需要註冊團體帳號、送件之後能否補正,以及最後送件時刻,應以系統公告與申請須知為準,不宜自行推測。
準備節目企劃時值得優先確認的事項
一份有說服力的節目計畫,除了表演主題、曲目或劇情之外,也可清楚說明目標年齡、演出製作與推廣期程、合作學校、青年票席安排、可及性與預期成效。這些建議可幫助組織把藝術構想轉化成具體的公共文化方案,但並不是在官方原文之外新增行政文件要求。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是送件與閱讀申請須知的正式入口。若涉及音樂著作權、校園演出人員授權或票券安排,應在計畫執行階段取得必要同意,並參照補助契約與核銷規定。申請截止日為11月9日,送出前務必確認系統顯示提交完成。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轉知文化部「推動表演藝術青少年節目開發計畫」,2026年10月15日更新。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當年度正式申請須知,以官方規範為準。

